作文七巧 (繁體字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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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發行: 台北木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
出版年: 2018 (2018年 10月初版)
總頁數: 264
ISBN 978-986-359-592-2
內容簡介 (王鼎鈞作文四書之一):
王鼎鈞為開始寫作並銳意精進的人寫了四本書,因為從頭開始寫作的人大都集中在中小學校裡,所以這一套書稱為「作文四書」。第一本<作文七巧>介紹七種基本技巧:直敘,倒敘,描寫,抒情,演繹,歸納,綜合,把記敘文,抒情文,議論文置於寫作技巧的放大鏡之下,金針度人,最後並指出在同一篇作品之內各種技巧可以同時並用,文筆因之多采。他借重許多實例示範啟發,而這些實例都活潑有趣,使從不寫作的人讀來也興味盎然。
王鼎鈞說,自古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」,但巧婦能把很少的米做成最好喝的稀飯,把很尋常的食材做成最好吃的菜。他在討論寫作技巧的時候,也把簡單沉悶的話題變成豐富活潑的經驗,稱為「巧婦」當之無愧。
出版年: 2018 (2018年 10月初版)
總頁數: 264
ISBN 978-986-359-592-2
內容簡介 (王鼎鈞作文四書之一):
王鼎鈞為開始寫作並銳意精進的人寫了四本書,因為從頭開始寫作的人大都集中在中小學校裡,所以這一套書稱為「作文四書」。第一本<作文七巧>介紹七種基本技巧:直敘,倒敘,描寫,抒情,演繹,歸納,綜合,把記敘文,抒情文,議論文置於寫作技巧的放大鏡之下,金針度人,最後並指出在同一篇作品之內各種技巧可以同時並用,文筆因之多采。他借重許多實例示範啟發,而這些實例都活潑有趣,使從不寫作的人讀來也興味盎然。
王鼎鈞說,自古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」,但巧婦能把很少的米做成最好喝的稀飯,把很尋常的食材做成最好吃的菜。他在討論寫作技巧的時候,也把簡單沉悶的話題變成豐富活潑的經驗,稱為「巧婦」當之無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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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文試讀:(一)倒敘
一般而論,記敘文講求真實,不尚虛構。《開學記》,記本校開學那天的情況;《遠足記》,記上個星期天本班郊遊的見聞;《我的家》,教師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生活;《我愛讀的書》,教師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知識。
拿《開學記》來說吧,我們可以先把材料一條一條記下來:
看到的—--
聽到的—--
嗅到的—--
吃到的—--
碰觸到的—--
想到的—--
我們要借著這些材料,寫出“開學”的動、靜、今、昔、表、裏、常、變。即使不能全寫,也要把其中一部分寫出來。原則上,我們照時間的順序寫。我們既希望忠於事實,也希望文章可讀。若想兩者兼備,得事實本身具備構成好文章的條件;也就是說,得有婀娜的身材,才有曲線美好的旗袍。
倘若那事實本身不能支持我們的寫作,怎麽辦呢?把想象放在第一位的文學創作可能索性不管實情實況,只求文章好,怎麽精彩動人就怎麽寫。他照著理想的尺寸裁制一件旗袍,不管眼前的人合不合身。老師要大家寫《我的母親》,他在一個女孩子的作文簿上讀到“我的母親改嫁過兩次,我現在既沒有父愛也沒有母愛”。教師惻然心動,專誠去訪問那位母親,才知道作文簿裏的曲折全是虛構的。母親發覺女兒瞎編身世,又驚又痛,跑到學校裏去更正,在教務處放聲大哭。
我們只能在“忠於事實”的原則之下動一點小小的手腳。也許,我們只要把時間順序更動一下,把先發生的事放在後面,後發生的事移到前面,文章立刻就出現精彩。例如,“如果秀英肯嫁給我,我要結婚了。”是一句很平淡的話。倘若倒轉過來:
我要結婚了!——如果秀英肯嫁給我。
就有明顯的起落。“我要結婚了!”肯定的口吻,突然地宣布,是“起”。下面緊接著假設,原來八字還沒一撇呢,是“落”,可是下面無聲有聲,你是覺得這人魯莽得可笑呢,還是癡情可憫?這又是“起”。
語文引起的反應有時是很“奇怪”的。有一個普遍流傳而不明出處的故事說,某君問他的牧師:“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煙?”牧師堅決表示不可。某君接著問:“抽煙的時候可不可以禱告?”牧師的回答卻是:“可以!”反正是一面禱告一面抽煙,何以得到不同的判決?我們可以體會,“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煙?”祈禱在先,抽煙在後,牧師認為開始祈禱時既未抽煙,怎可中途羼入?那不是太不虔誠太不專心了嗎?“抽煙的時候可不可以禱告?”抽煙在先,祈禱在後,心不在“煙”,這時不專心反而是好現象。
文章,先出現哪個字,後出現哪個字;先告訴讀者哪件事,後告訴讀者哪件事,頗講究。我們不妨常做一種練習,把許多語句倒過來說一遍,咀嚼一番:
風霜雨露——雨露風霜
不眠不休——不休不眠
三長兩短——兩短三長
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——種豆得豆,種瓜得瓜
無名英雄——英雄無名
仍然是那幾個字,只因掉換了位置,就有不同的滋味。我們先看見“前門進虎”,想從後門逃走,縱是“後門進狼”,還可以沖殺出去,狼比虎好對付一些;如果先是“後門進狼”,向前門退卻,不幸又“前門進虎”,豈不陷人了絕境?“天崩地裂”,天崩的時候人還可以伏在地上,或是鉆進山洞裏,然而地又裂開了,沒有希望了,其間有過掙札;“地裂天崩”,地裂開了,人掉下去了,天崩與否已是無關了,似乎就不像“天崩地裂”那麽恐怖。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。
李後主說“春花秋月何時了”,沒說“秋月春花何時了”恐怕不只是聲韻上的理由吧。由秋月而春花,是由寂涼而熱鬧,由春花而秋月,是由絢爛而蒼白。李後主先為人君,後為臣虜,當然是“春花秋月”才切合。東坡說“江上之清風,山間之明月”,不說“山間之明月,江上之清風”,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是遊江,是在船上,由江風到山月,視界提高擴大,是“正三角形”;由山月到江風,視界縮小,是“倒三角形”。
這是一件極其覆雜的事情,簡直可以說,人的心靈有多覆雜,這事就多覆雜。我們現在不能深究,且先萬中取一,鍛煉一種功夫,必要時改變記敘的時間順序,以補救直敘的“平鋪”之弊。這就是:
後面發生的事移到前面來寫,前面發生的事移到後面再寫。
第一個可能:把整件事倒過來寫。
傳述民間故事的人常常使用這個方法。我聽說有個縣太爺升堂問案,案情是妻子告丈夫,因為丈夫打傷了太太。為什麽要打太太?因為“她毀壞了我的全部家產”。說來可笑,所謂“全部家產”,只是一枚雞蛋。妻子為什麽要摔破那個雞蛋呢?因為丈夫要娶小老婆,丈夫對她說一枚雞蛋可以發家,蛋生雞、雞生蛋、蛋再生雞,累積財富買豬,賣豬買牛,賣牛買田造屋,那時成了富翁,不能只有一個太太。此事的時間順序是:
1、丈夫提出“一枚雞蛋興家計劃”。
2、丈夫說發財後要娶妾。
3、妻子怒摔雞蛋。
4、丈夫打傷妻子。
5、妻子告狀。
6、縣官問案。
說故事的人完全把順序倒轉過來。我不知道縣官怎樣判定本案的曲直,想必他在判決之前要笑起來吧。
另一個故事是,大家在村莊外頭看“野台子”戲,看著看著,忽然李大娘推了張大嫂一把:“你怎麽抱著南瓜來看戲啊?”那完全生活在劇情中的張大嫂這才回到現實,大叫一聲:“我的孩子呢?”她本來是抱著孩子趕到戲台前面的啊。繼而一想,跑過南瓜地的時候曾被瓜秧絆倒摔了一跤,孩子一定還在瓜田裏,於是戲也不看了,瓜也不要了,跑到瓜田裏找孩子。東找西找,找不到孩子,找到一個枕頭。是了,她正在摟著孩子睡在床上,聽見外面鑼鼓響,抱起孩子就往外跑,她好久沒有機會看戲了!太興奮了!快中有錯,八成抱起來的是枕頭,不是孩子。趕緊跑回家去,推門一看,孩子在床上睡得正甜呢。這個故事也是完全倒 過來說的,倒著說才這麽有趣。
報紙上天天有這樣“倒過來寫”的記敘文。新聞,十之八九用這種寫法,新聞記者的專業訓練裏面有一項就是這種寫作技巧。他們倒不是為了有趣。
報紙的版面是像拼七巧板一樣用許多新聞拼起來的。拼版的時候,可能發現某一條新聞長了些,占的空間大了些,得把它刪短,拼出來的版面才勻稱好看。所以,新聞稿多半把事實最重要的部分寫在前面,不甚重要的寫在後面,越往後越不重要。這樣要刪短就很方便,把最後的一段兩段拿掉了,新聞仍然很完整。
新聞,要“新”,時間最近的那一部分往往是最重要的部分。兩個明星今天結婚,“結婚”最重要,他們上個月訂婚就比較次要。兩個明星今天訂婚,“訂婚”最重要,他們去年開始戀愛就比較次要。重要的寫在前面,次要的寫在後面,不正好把時間順序倒過來嗎?
還有,並不是事實發生了就成為新聞,得發展到一定的程度才“構成”新聞。以《桃花源記》為例吧(姑且假設那是真人真事),漁人出外捕魚,怎能算是新聞?他發現了一個仿彿有光的山洞,怎能算是新聞?連他在山中住了幾天都不能算是新聞,直到他見了太守,報告發現,直到太守派人調查,這才構成新聞。
那麽寫新聞當然由構成新聞的時候寫起,再一層一層補充。
那麽時間的順序就倒過來,後發生的事在前,先發生的事反而在後。
我們可以想象,當太守決定派人前往調查世外桃源時,新聞記者立刻發出如下的新聞:
本郡境內群山之中可能有一群與世隔絕的居民。本郡太守指派了一個三人小組負責進行調查。
太守是根據一個漁夫的報告作此決定。
這個漁夫曾在那“化外之地”居住了七天,那裏的居民待他很好。那些人的祖先是在秦代天下大亂的時候搬入山中居住的,幾百年來和外界沒任何聯系。他們根本不知道秦朝已經亡了,更不知道現在的國號是晉。
這個可稱為“世外桃源”的地方有肥沃的土地,淳樸的人民,寧靜的生活。那裏的人並不願意再回到我們這個大社會裏來。
這個“世外桃源”是怎麽發現的呢?漁人說,他看見一個山洞裏仿彿有光,就走進去……
《桃花源記》是不需要倒寫的,這只是一個例子,一個極端的例子,說明“把整個事件倒過來寫”大概是怎麽樣的寫法。
第二個可能:把事件的一部分倒過來寫。
這種寫法最常見。且舉一首詩為例,詩短,舉例方便。我們談的是散文,你可以在意念上把它“譯”成散文:
四月清和雨乍晴,
小溪泛盡卻山行。
綠蔭不減來時路,
添得黃鸝四五聲。
四月,雨後,艷陽高照之下散步、泛舟,回來的路上聽見黃鵬叫。黃鵬的叫聲是很清脆動聽的,叫得夏天很充實,很有朝氣。這裏有一個問題:黃鵬為什麽最後才叫?為什麽去時不叫來時叫?是黃鵬的叫聲一直有,詩人留到最後才寫嗎?我想是的。前面已經有雨有晴,有溪有山,還有泛舟有步行,已經很豐富了,若再加上黃鵬就太擁擠了,後面又太空虛了,所以,詩人把它移到後面去了。
這個方法可能把平直的事件處理得有些曲折。參觀博物館那天,你早晨出門,中午回家,看到不少古物,似乎平直。如果你早晨唯恐遲到,匆匆趕車,博物館裏琳瑯滿目,看完了才忽然想起來早晨沒來得及吃早飯,難怪中午肚子這麽餓。這就有曲折有起落了,“早餐”這件極平常的事情,忽然發生了很大的作用,完全因為你把它移到中午。
同樣的“形式”可以寫出不同的文章。也許你不是遊博物館,是看下午六點開演的電影,到了散場時才想起還沒有吃晚飯——本該吃過晚飯再人場的。這部片子的吸引力真大,使你把晚飯忘記了。
“早飯”可以換成別的東西。你利用暑假找了個臨時工作,在藝品公司當店員,店裏有個小女孩專管打掃清潔,每天擦擦洗洗沒個空閑。她一時失手打破了一個花瓶,老板告訴她:“你得賠,用你的工資,這個星期你沒有錢可拿了。”小女孩哭起來,她說不把工資拿回家一定要受爸爸的責罰。你心裏不忍,替她賠出來。事後自己覺得好笑——以上都是直敘——你是為了賺學費才打工的,錢還沒有賺到,先貼了老本。你的經濟狀況也不好,父親也常為了錢發脾氣。這些事本來發生在打工之前,現在移到打工之後才寫。你用了那個“忘記早餐”的模式,你拿“自己的學費”和“早餐”代換。每一種形式都可以推廣使用而且加上變化。你這篇文章的結尾可以加上感想:幫助別人沒有錯,自足也是應該,人生的快樂也許就是兩者兼顧吧。
假想另一個題材:叔叔家裏本來沒有狗,星期天去看嬸嬸,居然添了一只漂亮的獅子狗,家中頓時熱鬧了許多。你在記述了這只狗的可愛之後——以上都是直敘——忽然想起一個問題:這只狗是從哪裏來的呢?它有個奇異的來歷,這就是把先發生的事移到後面來寫了。
同樣的形式:我家院子裏有兩棵樹,晴天有鳥叫,雨天有淅瀝聲,夏天有濃蔭。可是這兩棵樹當初是誰栽的呢?……
繼續推廣:學校裏有個老校工,胡子都花白了,天天還是搖鈴打鐘,燒水送茶,他對每個學生都很好,學生都管他叫伯伯。他獨身一人,沒有家室,在這個學校裏服務也有二十年了,那麽他以前是做什麽的呢?他年輕的時候是怎麽樣的一個人呢?……
按照一般通行的說法,這顛倒時序的寫法叫“倒敘”,倒敘是使文勢變化的基本方法。
但是請註意:倒敘畢竟是不自然的,如果讀者覺得它違反自然,就不容易接受。所以:
“倒敘”經常偽裝成好像也是直敘的樣子。
偵探小說是倒敘嗎?也許是吧,一件罪案要先有犯罪的人,犯罪的動機,犯罪的方法,實施的步驟,而偵探小說一開始就寫犯罪的結果。
(下略)
一般而論,記敘文講求真實,不尚虛構。《開學記》,記本校開學那天的情況;《遠足記》,記上個星期天本班郊遊的見聞;《我的家》,教師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生活;《我愛讀的書》,教師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知識。
拿《開學記》來說吧,我們可以先把材料一條一條記下來:
看到的—--
聽到的—--
嗅到的—--
吃到的—--
碰觸到的—--
想到的—--
我們要借著這些材料,寫出“開學”的動、靜、今、昔、表、裏、常、變。即使不能全寫,也要把其中一部分寫出來。原則上,我們照時間的順序寫。我們既希望忠於事實,也希望文章可讀。若想兩者兼備,得事實本身具備構成好文章的條件;也就是說,得有婀娜的身材,才有曲線美好的旗袍。
倘若那事實本身不能支持我們的寫作,怎麽辦呢?把想象放在第一位的文學創作可能索性不管實情實況,只求文章好,怎麽精彩動人就怎麽寫。他照著理想的尺寸裁制一件旗袍,不管眼前的人合不合身。老師要大家寫《我的母親》,他在一個女孩子的作文簿上讀到“我的母親改嫁過兩次,我現在既沒有父愛也沒有母愛”。教師惻然心動,專誠去訪問那位母親,才知道作文簿裏的曲折全是虛構的。母親發覺女兒瞎編身世,又驚又痛,跑到學校裏去更正,在教務處放聲大哭。
我們只能在“忠於事實”的原則之下動一點小小的手腳。也許,我們只要把時間順序更動一下,把先發生的事放在後面,後發生的事移到前面,文章立刻就出現精彩。例如,“如果秀英肯嫁給我,我要結婚了。”是一句很平淡的話。倘若倒轉過來:
我要結婚了!——如果秀英肯嫁給我。
就有明顯的起落。“我要結婚了!”肯定的口吻,突然地宣布,是“起”。下面緊接著假設,原來八字還沒一撇呢,是“落”,可是下面無聲有聲,你是覺得這人魯莽得可笑呢,還是癡情可憫?這又是“起”。
語文引起的反應有時是很“奇怪”的。有一個普遍流傳而不明出處的故事說,某君問他的牧師:“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煙?”牧師堅決表示不可。某君接著問:“抽煙的時候可不可以禱告?”牧師的回答卻是:“可以!”反正是一面禱告一面抽煙,何以得到不同的判決?我們可以體會,“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煙?”祈禱在先,抽煙在後,牧師認為開始祈禱時既未抽煙,怎可中途羼入?那不是太不虔誠太不專心了嗎?“抽煙的時候可不可以禱告?”抽煙在先,祈禱在後,心不在“煙”,這時不專心反而是好現象。
文章,先出現哪個字,後出現哪個字;先告訴讀者哪件事,後告訴讀者哪件事,頗講究。我們不妨常做一種練習,把許多語句倒過來說一遍,咀嚼一番:
風霜雨露——雨露風霜
不眠不休——不休不眠
三長兩短——兩短三長
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——種豆得豆,種瓜得瓜
無名英雄——英雄無名
仍然是那幾個字,只因掉換了位置,就有不同的滋味。我們先看見“前門進虎”,想從後門逃走,縱是“後門進狼”,還可以沖殺出去,狼比虎好對付一些;如果先是“後門進狼”,向前門退卻,不幸又“前門進虎”,豈不陷人了絕境?“天崩地裂”,天崩的時候人還可以伏在地上,或是鉆進山洞裏,然而地又裂開了,沒有希望了,其間有過掙札;“地裂天崩”,地裂開了,人掉下去了,天崩與否已是無關了,似乎就不像“天崩地裂”那麽恐怖。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。
李後主說“春花秋月何時了”,沒說“秋月春花何時了”恐怕不只是聲韻上的理由吧。由秋月而春花,是由寂涼而熱鬧,由春花而秋月,是由絢爛而蒼白。李後主先為人君,後為臣虜,當然是“春花秋月”才切合。東坡說“江上之清風,山間之明月”,不說“山間之明月,江上之清風”,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是遊江,是在船上,由江風到山月,視界提高擴大,是“正三角形”;由山月到江風,視界縮小,是“倒三角形”。
這是一件極其覆雜的事情,簡直可以說,人的心靈有多覆雜,這事就多覆雜。我們現在不能深究,且先萬中取一,鍛煉一種功夫,必要時改變記敘的時間順序,以補救直敘的“平鋪”之弊。這就是:
後面發生的事移到前面來寫,前面發生的事移到後面再寫。
第一個可能:把整件事倒過來寫。
傳述民間故事的人常常使用這個方法。我聽說有個縣太爺升堂問案,案情是妻子告丈夫,因為丈夫打傷了太太。為什麽要打太太?因為“她毀壞了我的全部家產”。說來可笑,所謂“全部家產”,只是一枚雞蛋。妻子為什麽要摔破那個雞蛋呢?因為丈夫要娶小老婆,丈夫對她說一枚雞蛋可以發家,蛋生雞、雞生蛋、蛋再生雞,累積財富買豬,賣豬買牛,賣牛買田造屋,那時成了富翁,不能只有一個太太。此事的時間順序是:
1、丈夫提出“一枚雞蛋興家計劃”。
2、丈夫說發財後要娶妾。
3、妻子怒摔雞蛋。
4、丈夫打傷妻子。
5、妻子告狀。
6、縣官問案。
說故事的人完全把順序倒轉過來。我不知道縣官怎樣判定本案的曲直,想必他在判決之前要笑起來吧。
另一個故事是,大家在村莊外頭看“野台子”戲,看著看著,忽然李大娘推了張大嫂一把:“你怎麽抱著南瓜來看戲啊?”那完全生活在劇情中的張大嫂這才回到現實,大叫一聲:“我的孩子呢?”她本來是抱著孩子趕到戲台前面的啊。繼而一想,跑過南瓜地的時候曾被瓜秧絆倒摔了一跤,孩子一定還在瓜田裏,於是戲也不看了,瓜也不要了,跑到瓜田裏找孩子。東找西找,找不到孩子,找到一個枕頭。是了,她正在摟著孩子睡在床上,聽見外面鑼鼓響,抱起孩子就往外跑,她好久沒有機會看戲了!太興奮了!快中有錯,八成抱起來的是枕頭,不是孩子。趕緊跑回家去,推門一看,孩子在床上睡得正甜呢。這個故事也是完全倒 過來說的,倒著說才這麽有趣。
報紙上天天有這樣“倒過來寫”的記敘文。新聞,十之八九用這種寫法,新聞記者的專業訓練裏面有一項就是這種寫作技巧。他們倒不是為了有趣。
報紙的版面是像拼七巧板一樣用許多新聞拼起來的。拼版的時候,可能發現某一條新聞長了些,占的空間大了些,得把它刪短,拼出來的版面才勻稱好看。所以,新聞稿多半把事實最重要的部分寫在前面,不甚重要的寫在後面,越往後越不重要。這樣要刪短就很方便,把最後的一段兩段拿掉了,新聞仍然很完整。
新聞,要“新”,時間最近的那一部分往往是最重要的部分。兩個明星今天結婚,“結婚”最重要,他們上個月訂婚就比較次要。兩個明星今天訂婚,“訂婚”最重要,他們去年開始戀愛就比較次要。重要的寫在前面,次要的寫在後面,不正好把時間順序倒過來嗎?
還有,並不是事實發生了就成為新聞,得發展到一定的程度才“構成”新聞。以《桃花源記》為例吧(姑且假設那是真人真事),漁人出外捕魚,怎能算是新聞?他發現了一個仿彿有光的山洞,怎能算是新聞?連他在山中住了幾天都不能算是新聞,直到他見了太守,報告發現,直到太守派人調查,這才構成新聞。
那麽寫新聞當然由構成新聞的時候寫起,再一層一層補充。
那麽時間的順序就倒過來,後發生的事在前,先發生的事反而在後。
我們可以想象,當太守決定派人前往調查世外桃源時,新聞記者立刻發出如下的新聞:
本郡境內群山之中可能有一群與世隔絕的居民。本郡太守指派了一個三人小組負責進行調查。
太守是根據一個漁夫的報告作此決定。
這個漁夫曾在那“化外之地”居住了七天,那裏的居民待他很好。那些人的祖先是在秦代天下大亂的時候搬入山中居住的,幾百年來和外界沒任何聯系。他們根本不知道秦朝已經亡了,更不知道現在的國號是晉。
這個可稱為“世外桃源”的地方有肥沃的土地,淳樸的人民,寧靜的生活。那裏的人並不願意再回到我們這個大社會裏來。
這個“世外桃源”是怎麽發現的呢?漁人說,他看見一個山洞裏仿彿有光,就走進去……
《桃花源記》是不需要倒寫的,這只是一個例子,一個極端的例子,說明“把整個事件倒過來寫”大概是怎麽樣的寫法。
第二個可能:把事件的一部分倒過來寫。
這種寫法最常見。且舉一首詩為例,詩短,舉例方便。我們談的是散文,你可以在意念上把它“譯”成散文:
四月清和雨乍晴,
小溪泛盡卻山行。
綠蔭不減來時路,
添得黃鸝四五聲。
四月,雨後,艷陽高照之下散步、泛舟,回來的路上聽見黃鵬叫。黃鵬的叫聲是很清脆動聽的,叫得夏天很充實,很有朝氣。這裏有一個問題:黃鵬為什麽最後才叫?為什麽去時不叫來時叫?是黃鵬的叫聲一直有,詩人留到最後才寫嗎?我想是的。前面已經有雨有晴,有溪有山,還有泛舟有步行,已經很豐富了,若再加上黃鵬就太擁擠了,後面又太空虛了,所以,詩人把它移到後面去了。
這個方法可能把平直的事件處理得有些曲折。參觀博物館那天,你早晨出門,中午回家,看到不少古物,似乎平直。如果你早晨唯恐遲到,匆匆趕車,博物館裏琳瑯滿目,看完了才忽然想起來早晨沒來得及吃早飯,難怪中午肚子這麽餓。這就有曲折有起落了,“早餐”這件極平常的事情,忽然發生了很大的作用,完全因為你把它移到中午。
同樣的“形式”可以寫出不同的文章。也許你不是遊博物館,是看下午六點開演的電影,到了散場時才想起還沒有吃晚飯——本該吃過晚飯再人場的。這部片子的吸引力真大,使你把晚飯忘記了。
“早飯”可以換成別的東西。你利用暑假找了個臨時工作,在藝品公司當店員,店裏有個小女孩專管打掃清潔,每天擦擦洗洗沒個空閑。她一時失手打破了一個花瓶,老板告訴她:“你得賠,用你的工資,這個星期你沒有錢可拿了。”小女孩哭起來,她說不把工資拿回家一定要受爸爸的責罰。你心裏不忍,替她賠出來。事後自己覺得好笑——以上都是直敘——你是為了賺學費才打工的,錢還沒有賺到,先貼了老本。你的經濟狀況也不好,父親也常為了錢發脾氣。這些事本來發生在打工之前,現在移到打工之後才寫。你用了那個“忘記早餐”的模式,你拿“自己的學費”和“早餐”代換。每一種形式都可以推廣使用而且加上變化。你這篇文章的結尾可以加上感想:幫助別人沒有錯,自足也是應該,人生的快樂也許就是兩者兼顧吧。
假想另一個題材:叔叔家裏本來沒有狗,星期天去看嬸嬸,居然添了一只漂亮的獅子狗,家中頓時熱鬧了許多。你在記述了這只狗的可愛之後——以上都是直敘——忽然想起一個問題:這只狗是從哪裏來的呢?它有個奇異的來歷,這就是把先發生的事移到後面來寫了。
同樣的形式:我家院子裏有兩棵樹,晴天有鳥叫,雨天有淅瀝聲,夏天有濃蔭。可是這兩棵樹當初是誰栽的呢?……
繼續推廣:學校裏有個老校工,胡子都花白了,天天還是搖鈴打鐘,燒水送茶,他對每個學生都很好,學生都管他叫伯伯。他獨身一人,沒有家室,在這個學校裏服務也有二十年了,那麽他以前是做什麽的呢?他年輕的時候是怎麽樣的一個人呢?……
按照一般通行的說法,這顛倒時序的寫法叫“倒敘”,倒敘是使文勢變化的基本方法。
但是請註意:倒敘畢竟是不自然的,如果讀者覺得它違反自然,就不容易接受。所以:
“倒敘”經常偽裝成好像也是直敘的樣子。
偵探小說是倒敘嗎?也許是吧,一件罪案要先有犯罪的人,犯罪的動機,犯罪的方法,實施的步驟,而偵探小說一開始就寫犯罪的結果。
(下略)